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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谷滩第一例高空抛物案移送审查逮捕
时间:2021-07-23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近日,南昌市公安局红谷滩分局以马某某涉嫌高空抛物罪移送红谷滩区人民检察院审查逮捕。

经查2021年6月14日中午,犯罪嫌疑人马某某为图方便,从7楼的家中阳台将一个老旧电视机柜和电视机柜背板扔到楼下,电视机柜背板飘到隔壁小区,砸中被害人汽车,致使被害人汽车车顶和天窗被划。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二百九十一条之二

【高空抛物罪】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检察院 版权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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