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昌市公安局红谷滩分局对犯罪嫌疑人熊某某以涉嫌盗窃罪移送审查起诉。
经查,2021年8月11日至16日期间,犯罪嫌疑人熊某某因心生歹念,对红谷滩区某修理厂内等待维修的数十辆警用巡逻车动起了歪脑筋,多次独自驾车盗取警车电瓶,得逞后将电池卖给不同的收购人。
目前,该案件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检察院正在审查起诉中。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