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检察院以合同诈骗罪依法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赖某某。
经查,2020年1月16日,犯罪嫌疑人赖某某注册成立了江西爱屋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公司通过与业主签订装修和租房协议,收取装修费用,承诺装修后高额返租。2021年2月,赖某某在明知公司巨额亏损、无力继续履约的情况下,仍与多名业主签订协议,骗取装修费用,金额高达数千万元,部分钱款被其挥霍。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査中。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