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检察院对被告人李某某以涉嫌盗窃罪提起公诉。经查,2022年1月,被告人李某某犯盗窃罪刚从监狱刑满释放,因无工作无收入来源,便又重操“旧业”,选择以前盗窃的红谷滩某小区,在住户大门附近寻找备用钥匙,多次入户实施盗窃。目前,该案正在审理过程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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