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骗领养老金
一男子竟然隐瞒父亲死亡真相
而且,一瞒就是10年
骗领了25万余元养老金
结果……
案情回顾
被告人易某某的父亲是某场退休职工,于2011年9月去世。为骗取社保资金,易某某隐瞒父亲去世事实,采取伪造签名和公章等方式,将虚假材料邮寄给南昌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完成年度资格认定。
2011年9月至2021年8月期间,易某某冒领父亲的养老金,骗取社保资金25万余元。2021年12月10日,易某某将冒领的社保资金归还至给南昌市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账户。
红谷滩区人民检察经审查认为,易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隐瞒真相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2022年12月28日,法院对易某某做出有罪判决。
社保法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2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解释: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金或者其他社会保障待遇的,属于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诈骗公私财物的行为。
因此,符合有关情形的,会被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可判无期徒刑。
骗保后果很严重,千万不要以身试法!
钱财诚可贵,自由价更高。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
知法、 懂法,更要守法 、护法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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