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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检|说案】有“内鬼”!公司高管串通他人侵占30余万元
时间:2023-09-07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公正执法,保障民企利益;热情服务,构建和谐社会。”近日,在红谷滩区检察院,一位企业负责人将一面鲜红的锦旗送到了检察官手中,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原来,该企业三名高管为满足一己私欲利用职务之便,伙同中介虚增“中间商”赚差价,导致企业利益受损

“我们联系中介,通过增加交易环节,采取低买高卖的方式赚差价怎么样?”

2021年5月,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投资的商铺销售如火如荼。作为公司高管的金某某、肖某某、吴某某从中窥得“商机”,共同商议通过“中介承销”的方式完成销售任务并赚取差价。

其间,金某某等人获知有四间商铺已被客户看中。三人看准时机,利用职务之便摸清了商铺销售底价信息和商铺客户的心理价位。之后,肖某某便开始联系房产中介黄某。

经商议决定,四人按3:3:2:2的比例共同出资人民币10万元,以黄某的名义认购上述四间商铺,之后联系客户进行二次销售,赚取差价共计人民币33万余元。事后金某某等人按出资比例分赃。

经审查,我院发现,黄某作为公司外部人员,明知对方欲向公司意向客户销售商铺获取溢价款,仍配合公司内部人员,以其名义预定商铺,后根据公司内部人员要求负责接收房款及分配,与他人成立共同犯罪。

四人归案后均如实供述上述犯罪事实,并主动退缴违法所得取得被害单位谅解。

2023年6月25日,我院以职务侵占罪对被告人金某某、肖某某等四人提起公诉。金某某等四人因犯职务侵占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至十一个月不等,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万至三万不等。

就发现的公司内部销售流程不规范、监管缺位等问题我院还通过制发检察建议帮助企业堵住内部监管“漏洞”

该企业对我院依法履行监督职能切实维护企业权益表示感谢和认可民营企业是推动社会经济发展的重要力量而职务侵占等内部贪腐问题困扰民营企业发展严重影响企业合法权益

我院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聚焦检察履职“小切口”,找准企业内部病灶,筑牢民企内部腐败“防火墙”,不断做好护航企业健康发展“大文章”,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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