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金包银”的方法将数条金包银材质项链充当纯金项链向典当行进行抵押,致使多家典当行上当,蒙受近20万元的损失。近期,经青山湖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邹某、高某等8人有期徒刑四年至八个月不等,各并处数额不等的罚金。
“当天,店里来了几位年轻人,从脖子上摘下一条‘金项链’作抵押,说一个月之后赎回。”2023年2月的一天,江先生经营的典当行来了三名年轻男子,以急需用钱的理由抵押“金项链”。江先生用火试烧了这条“金项链”,金色的项链在烧灼后散发出一层金色的光泽。感觉没有什么问题,江先生便与上门抵押的几名男子谈妥了价格,将这条“金项链”收入囊中。
谁成想,金晃晃的镯子只是表面镀了一层金,真实的材质却是银。“我原本想让他卖,对方怎么也不答应,非要我们保管,抵押在我们这里,所以我也放松了警惕,哪知道我儿子店里也遇到同样的事。”几天后,江先生与儿子聊天时,两家店共同的遭遇让江先生心存疑惑,他拿出对方寄放的“金项链”,仔细检验后,才发现是“金包银”的假金项链。两人便于次日报了警。
原来,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邹某对典当行十分了解,知道典当行一般不会对抵押的金饰进行破坏性检验,用“金包银”的首饰很容易蒙混过关。邹某便购买了金包银材质的假黄金,和同伙共同实施诈骗。经查,该犯罪团伙自2022年12月以来,先后在江西省宜春市、吉安市、赣州市、九江市、南昌市、萍乡市以及湖南省株洲市等多地流窜作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骗取他人财物。
2023年8月,青山湖区检察院依法对邹某、高某等8人提起公诉。近期,法院审理后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检察院 版权所有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院举报电话:0791-83762000 全国统一举报电话:12309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