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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检|说法】警惕这类烟,“上头”“上瘾”更“上刑”!
时间:2024-04-11  作者:杨强盛  新闻来源:办公室 【字号: | |

2023年9月11日国家药监局、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联合发布《关于调整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目录的公告》(2023年第120号),明确规定将依托咪酯(在中国境内批准上市的含依托咪酯的药品制剂除外)列入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该公告自2023年10月1日起生效。这意味着从2023年10月1日起非法吸食、持有、走私、贩卖、运输、制造依托咪酯将按涉毒违法犯罪处理。

也许

你觉得自己与这名字拗口的

管制类药品很远

但在不法分子的有心利用下

依托咪酯穿上了外衣

已悄然贴近我们的生活

下面跟着红谷君一起来揭开

依托咪酯危险又神秘的面纱吧!

依托咪酯到底是什么?

依托咪酯,是咪唑类衍生物,外观上为白色结晶或结晶性粉末,不溶于水,为非巴比妥类静脉短效催眠药。依托咪酯对中枢神经系统有较强的抑制作用,在医疗上一般用于静脉全麻诱导或麻醉辅助。

依托咪酯为何被列入精神药品目录?

依托咪酯的伪装:

我国对海洛因、冰毒、K粉等传统毒品的打击力度持续加大,在这样的高压态势下,一些毒贩和瘾君子看中了依托咪酯的麻醉作用,为追求暴利、寻找刺激将其添加到电子烟中,伪装成“上头电子烟”向年轻人出售。对依托咪酯一无所知的人们在他人的诱骗下,盲目、大量地吸食含依托咪酯的电子烟,最终上瘾,尤其众多心智不成熟、好奇心强的青少年更容易受诱惑,在无意中接触到这类新型毒品。

吸食依托咪酯会有什么危害?

依托咪酯具有与传统毒品类似的兴奋、致幻等效果,吸食后会出现头晕、站立不稳等状态。长期吸食依托咪酯会出现不自主的肌肉活动,影响人的情绪、思维和意志行为的精神障碍,以及对于肝脏、肾脏、心血管系统、免疫系统功能造成损害,更有甚者会出现神志不清、昏迷、呼吸暂停、窒息死亡。

案例展示

案例一2023年12月,吸毒人员胡某某通过朋友介绍结识了付某某,在二人微信聊天过程中,胡某某提出需要购买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弹,后付某某与胡某某约定好交易地点,并以5300元的价格贩卖了11个电子烟弹给胡某某。经司法机关认定,付某某构成贩卖毒品罪。

案例二2023年11月,黄某在KTV订了包厢邀请王某、夏某、李某一起庆祝生日,其间,王某拿出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吸食,后被黄某看见,黄某也吸食该支电子烟,夏某、李某也陆续进行了吸食,后四人又轮流吸食了两轮含有“依托咪酯”的电子烟,吸食完后将烟弹冲入了包厢的厕所。经司法机关认定,黄某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

法律小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非法持有、吸食、向他人提供毒品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吸毒成瘾的,将责令其接受社区戒毒三年或强制隔离戒毒二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 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无论数量多少,都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予以刑事处罚。

第三百四十八条 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第三百五十三条 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强迫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五十四条 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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