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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聚焦
一女子多次“0元购”被抓,本打算自己“偷偷”变美......
时间:2024-11-21  作者:徐静  新闻来源:红角洲检察室 【字号: | |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为了变美

免不了要借助“外力”

可是

摸摸比脸还干净的兜

emmm……

此时一位爱美大学生

想到了这种办法

案情速递

小陈是一名在校大学生,一次外出逛街,独自步行至精品店时,看见了自己喜爱的发饰,便起了贪小便宜的心理,于是趁店员不注意,将饰品放入自己随身携带的包里,快速离开精品店。事后,小陈发现并没有人联系自己,便心安理得使用起来偷盗的发饰。人的欲望总是源源不断的,之后逛精品店时,小陈又多次盗窃小饰品供自己使用。案发后,小陈经民警传唤到案,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行为,并赔偿了精品店损失,取得了对方谅解。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检察官温馨提示

不要觉得小物品、价格少,就没有达到构罪条件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多次盗窃,也构成盗窃罪。想要变美变好看,应当光明磊落,走积极正向的道路,而不是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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