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件不满足也可以高额贷款,公司有特殊渠道。”在如此诱惑的说辞下,一些不满足正规贷款条件但确有贷款需求的人卸下了防备,进入到“高额低息”的圈套之中……
四人“离职再就业” 合伙做“无本万利”的生意
起初,曾某和石某曾就职于同一家商务公司,发现该公司通过虚假承诺为客户办理贷款以骗取居间服务费的“商业模式”,是一个“无本万利”的生意。经介绍结识杨某和罗某后,四人决定合伙开公司。
2022年2月,四人共同出资注册了南昌某商务公司。之后,该公司从企业信息查询平台筛选出江西省内注册的公司信息及法人联系电话,再由业务员电话邀约客户到公司面谈。一旦有意向的客户上门,业务主管便会利用高额度、低利率的贷款政策,诱导客户签订居间服务合同,并收取贷款金额的3%到5%作为服务费。
锁定“贷款难”群体 披上银行“马甲”骗贷
“您需要贷款吗?”2022年4月的一天,谢某接到自称是某银行信贷中心工作人员的电话,对方声称可以帮助他以较低利率办理贷款。来到对方提供的地址后,谢某发现这不是银行而是一家专门提供贷款服务的公司。随后,公司派了一名业务主管接待谢某,该主管不仅对贷款事项进行了详尽的解释,还与谢某商谈了贷款额度、利息及还款方式等细节问题。
尽管看起来十分“可靠且专业”,但鉴于前期的欺骗成分,谢某要求先放款再交手续费,该主管“无奈”向其透露“绝密消息”,公司有银行内部渠道,且银行只认可与该公司签订的服务合同,因此需要收取一定的手续费,并向谢某承诺如未贷款成功,则退还服务费。
由于谢某不符合正规贷款的申请条件,又着急贷款,便与该公司签订了居间服务合同,当场支付了2万元手续费。
迟迟下不来的贷款,总是搪塞的公司,让谢某决定到公司对质,却发现该公司早已人去楼空。2022年10月,意识到被骗的谢某向警方报案。
“换壳”继续诈骗 4人犯诈骗罪获刑
四名嫌疑人到案后供述,实际上公司根本没有为客户办理贷款。在此期间,公司不仅编造各种理由和话术搪塞被害人,而且还会冒充成银行信审部工作人员,假借核实贷款信息,打消客户疑虑、拖延时间。等合同到期,能拖则拖,拖不下去的就退还部分服务费。
为逃避部分被害人上门索要被骗钱款,杨某、石某、罗某三人更换办公地点,并更换法人注册新公司继续诈骗,该公司也在一个月后倒闭。2022年2月至5月,杨某等人通过虚假贷款办理模式,先后成立2家公司,共计骗取19名被害人,涉案金额约37万余元,其中曾某参与诈骗金额约为30万元。
经高新区检察院审查认定,犯罪嫌疑人杨某等四人既无与银行对接办理贷款的能力,也从未帮被害人办理贷款等事宜,四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成立贷款公司骗取贷款服务费,数额巨大,均应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其中,杨某、石某、罗某三人均已赔偿被害人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
2024年11月,法院以诈骗罪判处曾某有期徒刑五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五万元;以诈骗罪判处石某、罗某、杨某有期徒刑四年一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检察官提醒】
一些不法贷款中介冒充银行工作人员或未经授权以银行名义进行虚假宣传、提供信贷咨询和业务办理,诱骗受害人办理贷款,并借此收取高额服务费。12月以来,多家银行在提示公告中强调,未与任何中介机构有合作,办理贷款除收取合同约定的贷款利息以外,不收取任何形式费用。
因此,当个人有贷款需求时,应通过正规渠道申请,并严格核实贷款中介的资质及工商登记信息,务必谨慎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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