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人节到了
有心动嘉宾的小伙伴们
准备好你们爱的“宣言”了吗?
心动不如行动?别着急!
上完这堂普法课
让你恋爱更安心
1.追求方式要注意
大学生小林暗恋社团学姐,趁情人节在楼道“壁咚”告白,学姐将其推开并表示“再这样我报警了”,小林却以为对方害羞,于是按住脖子强行亲吻。事后,学姐报警。
检察官提示
以暴力、胁迫等强制性手段猥亵他人或侮辱妇女,根据情节轻重,可能涉及行政违法,或构成强制猥亵罪。想cosplay“霸道总裁”,不妨先问问对方“我可以吗?”若被明确拒绝,切莫继续行动。
法条速递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 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猥亵智力残疾人、精神病人、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2.网恋转账需谨慎
李女士在婚恋网结识自称是跨国企业CEO的陈某,对方每天嘘寒问暖,却总因“信号差”拒接视频。三个月后,陈某称“为回国娶你,需缴天价违约金”,李女士网贷转账28万元,陈某收款后消失。
检察官提示
网恋带有一定虚拟性,容易被不法分子利用于实施诈骗活动,常见套路是通过伪造身份建立感情,再编造生活困难、投资理财等理由索取钱财。网络交友须认真核实对方真实身份,不要轻信网友打造的“人设”,在被索取钱财时务必提高警惕,避免掉入“温柔陷阱”。
法条速递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3.自愿也可能构成强奸
在校大学生刘某,通过网络社交平台认识了13岁的张某,二人逐渐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且张某告诉了刘某自己是一名初中生。交往过程中,刘某多次邀请张某到自己家中玩耍,其间二人多次自愿发生性关系。张某母亲发现此事后报警。
检察官提示
自愿发生性关系也可能构成犯罪。刑法中,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为“儿童”,其中未满14周岁的女性为“幼女”。由于儿童身体发育尚未成熟,缺乏自我保护的能力和对性的认知,若明知对方不满14周岁而与其发生性关系,无论对方是否同意,都构成强奸罪。
法条速递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爱的表达千万种,知法守法才长久
在这个甜蜜的日子里
愿大家有爱同行,守“法”相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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