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红谷滩区检察院强化司法办案,立足检察职能,多举措努力打造精品案件。
一是念好“转”字诀,努力将新司法理念内化于心。在人员全部划转到位后,及时召开党组会议,组建了8个独任检察官办案组和3个检察官办案团队,确保司法办案衔接顺畅。紧抓常态化案例学习、评选,以检委会集体学习、专题研讨等形式学习各类案例26件,及时改进办案薄弱环节,实现业务部门撰写典型案例常态化。将最高人民检察院的62项业务数据指标逐条研究,并每月进行业务数据分析,把办理精品案件、典型案例作为提升群众满意度的重要指标,明确列入绩效考核,引导干警多办案、办好案,我院办理的曾某洗钱案入选最高检、央行联合发布的“惩治洗钱犯罪典型案例”。
二是念好“精”字诀,将案件质量一以贯之。制定案件质量评查实施办法,成立案件质量评查小组,做到一查一通报、一案一整改。严格落实领导带头办案,制定《检察委员会带头办案实施细则》,促进入额院领导带头办理疑难、复杂、新型案件。4月底正式受案以来,所有院领导作为承办人直接办理案件共计21件。树牢大局意识,关注社会热点和群众关切,如就一起非法采伐、毁坏24株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植物香樟树的案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要求被告人进行生态修复和赔礼道歉,实现惩罚犯罪和保护生态环境的双赢。
三是念好“炼”字诀,确保办案“三个效果”的统一。坚持把“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作为司法办案的价值取向和重要目标,着力改变就案办案、孤立办案、机械办案的理念,在办案中找准矛盾结合点、利益共同点、法理平衡点。如在办理“天地自然金三江养老”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面对众多受害老人的来访,承办检察官耐心释法说理,受害者们最终息诉罢访。提升检察工作透明度,加强典型案例的宣传,通过邀请人民监督员、辩护律师代表、涉事单位代表、社区群众代表参与公开听证,充分发挥公开听证在审查疑难复杂案件和化解矛盾纠纷中的重要作用,正式受案以来,共开展公开听证活动3次。不局限于就案办案,形成“跳出检察看检察”的办案思维,注重检察产品的社会效果,如面对胡某劳动纠纷案中,面对农民兄弟维权难问题,依照法定程序确定责任主体、作出支持起诉决定,切实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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