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微信作为一款便捷的即时通讯软件已成为群众工作、生活沟通交流的主要工具。据统计,每天有10.9亿互联网用户打开微信,7.8亿用户进入朋友圈,1.2亿用户发表朋友圈,4亿用户使用小程序。与此同时,微信泄密案件呈多发频发态势,成为互联网泄密的重灾区。
01微信群交办涉密工作,泄密只在顷刻间
2020年5月,某县教体局从机要渠道收到省委有关专项工作组下发的1份秘密级文件后,该局局长批示传达至各学校落实,办公室借调人员胡某为尽快落实文件精神,将文件全文拍照并发布至各学校校长微信工作群。某校校长张某未经查看即将文件照片转发至该校教师工作群,文件立即被群成员多次转发,迅速在数十个微信群传播,造成泄密。案件发生后,胡某、张某均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02“点对点”传递涉密文件,盲目轻信酿苦果
2019年3月,某县公安局辅警武某被选入该县某热点案件专案组协助工作,兴奋之余,在微信聊天时向好友程某称其掌握该案实际情况。在程某的再三打听下,武某将该案件汇报材料的主要内容拍照后发给程某,并嘱咐程某切勿外传。程某收到后,为显示自己有公安机关“人脉”,又转发给朋友肖某,同样嘱咐肖某勿传给他人。但案件当事人系肖某亲戚,肖某立即向其透露了公安机关办案情况。案件发生后,武某被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03“朋友圈”发布文件首页,炫耀身份有风险
2019年7月,某市直属机关新任干部蒋某按照工作安排,到市委参加有关会议并领取1份秘密级文件。为炫耀公务员身份,蒋某将该文件首页拍照并在微信“朋友圈”发布。10分钟后,蒋某的领导孙某看见后立即责令其清除照片,但为时已晚,蒋某朋友金某已保存该照片并将其发布到个人微博,造成泄密。案件发生后,蒋某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04“文件传输助手”导文件,为图方便留隐患
2020年9月,保密检查发现,某部属单位干部马某使用的非涉密计算机违规存储3份机密级文件。经查,2018年10月,马某为方便起草材料,擅自将涉案文件拍照并制成PDF文档后,通过微信“文件传输助手”导入涉案计算机使用,材料起草完成后,又立即删除了手机和计算机桌面上的文件文档。马某自认为“神不知鬼不觉”,但殊不知该文档已被微信电脑客户端自动备份到文件夹中。案件发生后,马某被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大量微信泄密案件反映出部分机关单位特别是基层工作人员保密意识薄弱、保密常识欠缺,对保密工作一知半解甚至不知不会。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保护国家秘密安全,是每位公民应尽的义务,更是机关单位公职人员需牢牢坚守的底线。在高效、便捷使用微信等互联网社交平台的同时,需自觉加强保密法规制度的学习,时刻绷紧保密安全意识不放松,使“涉密信息不上网,上网信息不涉密”成为工作、生活基本常识与行为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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