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青山湖区检察院联合区教体局、区市监局、区卫健委、区公安分局组成专项检查督导组,深入辖区内12所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检查,督促学校加强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排查食品安全隐患,确保校园食品卫生安全。
检查督导组重点检查了学校、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每到一处,检查人员深入食堂餐厅、洗消间、加工间、储藏间,对饭菜加工环境、食材采购凭证、存储标准、食材餐具清洗消毒情况、从业人员资质、食品留样制度、是否建立集中用餐陪餐制度、食材进货、储存、加工、供应等流程是否符合要求等方面一一进行严格认真的检查。
“从业人员有没有健康证?”、“餐具有没有清洗消毒?”、“进货票据有没有保管好?”,这些都是检查校园食堂饮食安全的“必考题”。在检查过程中,检查人员就发现的问题现场与食堂管理人员进行沟通,及时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同时对其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宣传,让他们认识到食品安全的重要性。
通过本次联合检查,强化了校园餐饮安全监管高压态势,有效督促校园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加强食品安全责任意识,提升校园餐饮安全管理水平,共同守护好校园餐饮安全,维护未成年人权益,让广大师生吃得放心,让家长安心,让群众对校园食品安全更加有信心。
下一步,该院也将持续加强公益诉讼监督,与区教体局、区市监局保持沟通,督促学校高度重视食品安全,主动承担并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升校园食品安全水平,营造卫生安全的用餐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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