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谷滩区检察院积极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检察蓝”守护“生态绿”,全力守护美丽“鸿鹄”。今年以来,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8件。
整治“白色污染”助力耕地保护
持续推进农用薄膜“白色污染”整治,办理农用薄膜残留污染耕地行政公益诉讼案3件,发出检察建议3份,督促行政机关及时对废弃农用膜、农药包装袋等废弃物进行回收处理。
防治水污染,守护水源地
围绕鄱阳湖流域水生态环境保护,针对饮用水源地垂钓、污水直排、防护设施损坏等影响水质安全问题,办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行政公益诉讼案4件。
保护水生动物,维护水生态
积极参与打击长江流域非法捕捞专项整治,促进依法实施长江“十年禁渔”,办理了1起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通过委托鉴定、公开听证等方式进行了全面调查核实,并依法提起诉讼。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守护绿水青山,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是检察机关应当肩负的使命与担当。下一步,我院将坚持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依法履行职责,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为守护红谷滩绿水青山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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