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以来,红谷滩区各行各业涌现一大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表扬先进、弘扬典型,日前区总工会通报了2024年红谷滩区“最美职工”“五一巾帼标兵”“五一巾帼标兵岗”“优秀工会工作者”“工会积极分子”名单。其中,红谷滩区人民检察院1个集体和2名个人被表彰。
祝贺我院小红伞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荣获“2024年红谷滩区五一巾帼标兵岗”!
“小红伞”未检工作品牌
2021年以来,南昌市红谷滩区检察院积极打造“小红伞”未检工作品牌,不断凝聚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合力,切实加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推动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培育健康成长环境。聚焦校园及周边安全、宾馆及 娱乐场所违规接纳未成年人、商户违法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提供文身服务、违规雇佣童工等突出问题,共向相关行政主管单位制发检察建议20份,开展磋商5次,助力净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持续推动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联合区民政局、团区委开展强制报告制度普法活动4次,每年定期组织召开责任部门联席会议,强化保护共识。如,该院办理的入选江西省检察院强制报告典型案例的郭某过失致人死亡案,案件线索系主治医师按照强制报告制度要求主动向司法机关提供。
二是强化家庭监护功能。与区妇联联合设立“小红伞”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先后为20余名涉案未成年人家长开展家庭教育指导课程。联合社工组织,积极开展未成年人与监护人母亲节特别亲子交流等活动1次,搭建亲子沟通桥梁。针对案件中怠于履行监护职责的涉罪未成年人家长量身制发《督促监护令》36份,促进“甩手”家长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家庭亲子关系得到有效修复,推动涉罪未成年人顺利回归社会。如,在办理熊某某盗窃案过程中,发现熊某某家庭条件能够充分满足其物质需求,但其父母在与子女沟通、相处等方面均存在问题,承办检察官通过面谈熊某某家长、发送“督促监护令”,督促家长切实履行好监护职责。
三是创新法治宣传模式。根据辖区乡镇、学校、社区需 要,提供“量身订制”法治课程,将“大众菜”普法内容细分为“防性侵”“关爱留守儿童”“防溺水”“防止校园欺凌”等主题的“特色菜”。在辖区内近30所中小学、特殊学校、社区开展普法活动60余次。通过微信平台发布原创文字报道近20篇,拍摄原创视频近10个,打造《强制报告制度照亮隐秘角落》《心声》等特色普法产品,与最高检联合拍摄的未检版《孤勇者》视频,获评全国第七届平安中国“三微”比赛一等奖。
祝贺我院第四检察部副主任、二级检察官胡静荣获“2024年红谷滩区五一巾帼标兵”!
胡静同志从检十余年,兢兢业业做事,踏踏实实做人,尽职尽责,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荣获“全国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能手”称号,荣获“全省检察机关案件管理业务标兵”称号两次,荣立市级三等功两次,荣获“南昌市检察机关控告申诉检察业务标兵”称号。
从事案管工作以来,立足本岗职责受理审查各类移送案件3000余件,把牢案件入口关;每年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形成案件质量评查报告20余份;每日开展流程监控。发出口头和书面流程监控100余份:梳理涉案财物管理台帐,做好涉案财物出入库管理工作;接待辦护律师百余人次。第四检察部工作条线多、任务重,但该同志尽职尽责,认真对待每一项工作,办事不拖延不误事不敷衍,正确认识工作的意义和价值,正确处理苦与乐、得与失、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工作与家庭的关系,甘于奉献,爱岗敬业。
祝贺我院第四检察部五级检察官助理沈世洋荣获“2024年红谷滩区优秀工会工作者”!
沈世洋同志始终恪尽职守,任劳任怨,踏踏实实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荣获“全省检察机关控告申诉业务能手”称号、“南昌市检察机关宣传舆论业务标兵”称号。
在政治部工作期间,积极履行工会工作职责,认真做好工会各项工作。做好困难党员干部、生病干警等职工的走访慰问工作,为结婚、生育等职工发放会员福利,为他们送去组织的关心和关爱。组织会员赴八大山人景区、怪石岭生态公园开展春秋游活动,赴靖安、萍乡等地开展“嘉游赣”活动,参加区第二届机关职工运动会及上级院拔河比赛,提升检察队伍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全体会员发放“惠生活”农产品、蛋糕券、电影券等工会福利,落实各项工会福利政策。该同志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严格遵守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要求,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树廉洁之心、行廉洁之事、做廉洁之人,始终做到“自重、自醒、自警、自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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