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谷滩区检察院头条 红谷滩区检察院微信 红谷滩区检察院微博
公开听证
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公开选任首届听证员的公告
时间:2026-09-2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大 | 中 | 小】

为了推动检察听证工作全面深入开展,更好发挥检察听证在助力法律监督、深化司法公开和促进司法公正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等规定,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选任听证员,建立听证员库,作为本院选用听证员的主要来源。现将选任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名额

根据红谷滩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工作实际,综合考量办案数量、案件类型、办案需求等情况,决定通过组织推荐、自荐报名选任听证员30-40名。

二、选任条件

(一)听证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3.年满二十三周岁的中国公民;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6.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原则上应在南昌市行政区域内。

(二)下列人员不参加听证员选任: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2.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在职工作人员;

3.人民陪审员;

4.其他不适宜选任的人员。

(三)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听证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或者被仲裁委员会除名的;

4.曾在听证工作中弄虚作假或存在徇私舞弊等违法情形的;

5.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

三、选任程序

(一)组织推荐和自荐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9月21日至2026年10月底。符合条件的公民可以到本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递交报名申请。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2.报名材料:个人自荐的,填写《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检察院第一届听证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近期两寸同底彩色正面证件照2张;身份证、户口本或居住证复印件2份;学历证书复印件2份。单位推荐的,还需填写《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检察院第一届听证员推荐表》,加盖推荐单位公章,一式两份。

(二)资格审查

由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对推荐、自荐人选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步人选,并经组织考察,提出拟选任人员。

(三)拟任公示

由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检察院对拟选任人员,在“红谷滩检察”微信公众号上公示五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四)选任公布

拟任人选经公示无异议或者经审查异议不成立的,由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检察院作出选任决定,向社会公布选任结果,并制作、颁发听证员证书。

四、任职期限

听证员每届任期三年,连续担任听证员不得超过两届。任期内,经本人申请或出现不符合听证员任职条件、不能履行听证员职责情形时,按规定程序出库。

报名地址: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检察院(红谷滩区商联中心B1北塔写字楼,长江路与赣江北大道交汇处)

联系电话:(吴)0791-83785658

附件(听证员推荐表+听证员报名表)- .doc

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公开选任首届听证员的公告

为了推动检察听证工作全面深入开展,更好发挥检察听证在助力法律监督、深化司法公开和促进司法公正方面的重要作用,根据《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人民检察院听证员库建设管理指导意见》等规定,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检察院决定在全市范围内选任听证员,建立听证员库,作为本院选用听证员的主要来源。现将选任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任名额

根据红谷滩区人民检察院听证工作实际,综合考量办案数量、案件类型、办案需求等情况,决定通过组织推荐、自荐报名选任听证员30-40名。

二、选任条件

(一)听证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良好、公道正派;

3.年满二十三周岁的中国公民;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6.户籍所在地和经常居住地原则上应在南昌市行政区域内。

(二)下列人员不参加听证员选任:

1.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

2.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在职工作人员;

3.人民陪审员;

4.其他不适宜选任的人员。

(三)下列人员不得担任听证员: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或者被仲裁委员会除名的;

4.曾在听证工作中弄虚作假或存在徇私舞弊等违法情形的;

5.被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其他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可能影响司法公正的。

三、选任程序

(一)组织推荐和自荐报名

1.报名时间:2026年9月21日至2026年10月底。符合条件的公民可以到本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递交报名申请。本次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

2.报名材料:个人自荐的,填写《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检察院第一届听证员报名表》,一式两份;近期两寸同底彩色正面证件照2张;身份证、户口本或居住证复印件2份;学历证书复印件2份。单位推荐的,还需填写《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检察院第一届听证员推荐表》,加盖推荐单位公章,一式两份。

(二)资格审查

由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对推荐、自荐人选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步人选,并经组织考察,提出拟选任人员。

(三)拟任公示

由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检察院对拟选任人员,在“红谷滩检察”微信公众号上公示五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四)选任公布

拟任人选经公示无异议或者经审查异议不成立的,由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检察院作出选任决定,向社会公布选任结果,并制作、颁发听证员证书。

四、任职期限

听证员每届任期三年,连续担任听证员不得超过两届。任期内,经本人申请或出现不符合听证员任职条件、不能履行听证员职责情形时,按规定程序出库。

报名地址: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检察院(红谷滩区商联中心B1北塔写字楼,长江路与赣江北大道交汇处)

联系电话:(吴)0791-83785658

附件(听证员推荐表+听证员报名表)- .doc

南昌市红谷滩区人民检察院 版权所有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院举报电话:0791-83762000 全国统一举报电话:12309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